2024-04-01 11:57:45
4月1日,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,哈密市瑞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营业执照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,并围标、串标,谋取中标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“第(一)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”、“第(三)项与采购人、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”的情形。哈密市伊州区财政局决定,对哈密市瑞悦商贸有限公司处罚。罚款3000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处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